蚊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2025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2-24 |
有效期至 |
2027-12-23 |
农药名称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蚊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省樟树市樟菊日用化工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0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0.05% |
2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省樟树市樟菊日用化工厂 |
中国 |
0795-7325788 |
罗红清 |
|
江西省樟树市大桥街道办事处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结合先进工艺科学配制而成,产品燃烧性能稳定,驱蚊效果明显,且气味芬芳,实为夏令时节之必备用品之一。
注意事项
1、对人畜微毒,勿与食品一起存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2、本品对蚕高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3、点燃时勿置于易燃品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内妇女接触,勿用易燃品做接灰处理。4、开封后未用完的要封存好,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用后洗手。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为微毒杀虫剂,粘于皮肤时,应用清水冲洗。若不慎误服及时携带标签去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应勿放置在温度超过50℃的地方,应置于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仓库内。勿与食品、粮食、饮料、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装卸运输时要轻拿轻放,避免冲撞、挤压、高温、雨淋。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2-12-24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