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5002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15 |
有效期至 |
2025-1-15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柳州华力家庭品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0.4%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西柳州华力家庭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72-2615888 2629837 |
覃勇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车园横三路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能有效驱杀蚊子。
●每瓶240小时以上有效驱蚊,使用方便。
注意事项
●电热蚊香液应放置于上风处使用。
●严禁接近烟火,使用时务必使瓶口向上。
●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本品对鱼类、蜂和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用后请洗手。
中毒急救措施
如皮肤或眼睛触及药液,可用大量清水冲洗15至20分钟,如不慎误服,请立即携标签就医,可用大量水洗胃后服用活性炭,若出现呼吸障碍、痉挛等症状,应采取给氧,用镇静剂等措施。
储存和运输方法
●产品应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混合贮存、运输。
●搬运产品时应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1-1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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