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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蚊香片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036
首次批准日期 2015-3-18
有效期至 2025-3-18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片
毒性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片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爱特福84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毫克/片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5毫克/片 3家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5毫克/片 27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null 电热加温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江苏爱特福84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0517-86405584 吴耀举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陈桥镇84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氯氟醚菊酯、炔丙菊酯为杀虫有效成分,适用于室内驱杀蚊子,具有驱蚊和灭蚊性能。使用方便,连续使用8小时。适合家庭、宾馆、办公室等场所使用,是夏季驱杀蚊子的理想选择之一。
注意事项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使用时注意通风。 3、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床单、窗帘等任何物体,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4、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5、换取药片时应先切断电源,用新片将旧片推出即可,小心烫手。 6、因不同品牌加热器加热温度不同,请配套使用飞毛腿电热蚊香片和加热器。 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8、常温贮存,质量保证期两年。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为微毒级产品,眼睛溅入请立即用清水清洗并就医,皮肤沾附用肥皂清洗即可,若误服,请立即携标签送医对症处理。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产品运输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猛烈撞击,不得倒置,严防日晒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中,不得靠近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远离儿童。
质量保证期
备注
10毫克/片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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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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