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片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600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2-24 |
有效期至 |
2026-3-25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片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片 |
登记证持有人 |
商丘市大卫化工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毫克/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
5毫克/片 |
3家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5毫克/片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商丘市大卫化工厂 |
中国 |
0370-4114685 |
朱禾丰 |
|
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木兰大道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以棉纸片为载体制成,对室内蚊虫具有驱杀作用。
注意事项
1、存放在阴凉、干燥、避光的地方,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接触。
2、电蚊香器应放在上风头,避免风扇直吹,以免影响使用效果。
3、使用时,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勿用手触摸金属加热板。
4、请勿自行拆开电蚊香加热器。
5、更换电热蚊香片,务必切断电源。
6、配套使用本企业电热蚊香加热器,效果更佳。
7、本品对鱼、蚕有高毒,使用时请远离家蚕、蜜蜂和鱼类等。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8、用后洗手。用后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9、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如误服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立即到医院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2、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和易燃易爆品、粮食、食品、种子、饲料、饮料等共贮混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6-02-24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