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片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2000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0-3-23 |
有效期至 |
2025-3-22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片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片 |
登记证持有人 |
汕头市金龙日化实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4毫克/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
4.2毫克/片 |
4家 |
四氟甲醚菊酯 dimefluthrin |
4.2毫克/片 |
2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汕头市金龙日化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4-82543287 |
许绍宝 |
|
广东省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11片区2F、3F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以炔丙菊酯和四氟甲醚菊酯为有效成分研制而成,能有效驱蚊。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按照本标签内容使用。 (2)本品仅用于家庭、宾馆、饭店、办公室等室内卫生场所。
(3)开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密封保存。 (4)使用时注意通风,用电及防火安全,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 (6)本品对鱼、蚕有高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7)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 (8)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和隔离被污染的衣服和鞋,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及时就医。吸入:应迅速离开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不良症状持续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治疗。误服: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日晒、猛烈撞击、重压; 2.远离火源与热源;
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误食,并加锁保存; 4.勿与食物、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贮运时的堆码方式应当符合安全、搬运方便的要求。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0-03-2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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