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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10057
首次批准日期 2021-3-30
有效期至 2026-3-29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省晋江市罗山华隆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6% 27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福建省晋江市罗山华隆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中国 0595-88172558 李文楚 福建省晋江市罗山镇山仔工业区198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以氯氟醚菊酯为原料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
注意事项
1.勿让儿童接触和玩耍,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一起存放。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安全。2.对蚕鱼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3.药液不可吞服。如误食,应即就医。4.使用时药瓶不要倾斜,以免药液溢出,如接触药液后应立即用肥皂水冲洗。5.勿近火源,贮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使用。过敏者禁用,使用时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若有误食,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送医院治疗。如接触药液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防潮、防湿、避光贮存,置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3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3-30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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