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2101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8-6 |
有效期至 |
2026-8-5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欧赛加日用品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0.8%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福建省欧赛加日用品有限公司 |
中国 |
0596-6651636 |
朱德裕 |
|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龙海颜厝工业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系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能有效驱杀蚊。为确保本品发挥正常药效,请与本公司电热蚊香器配套使用。
注意事项
1.切勿折断吸液芯棒; 2.不要直接暴露于火源上; 3.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安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药液,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 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及儿童未能触及处; 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
3.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 4.远离火源或热源; 5.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质量保证期
3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8-0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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