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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维·氯虫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30350
首次批准日期 2023-6-21
有效期至 2028-6-20
农药名称 甲维·氯虫苯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1.6%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甲氨基阿维菌素
chlorantraniliprole
2.6% 0家
氯虫苯甲酰胺
abamectin-aminomethyl
9% 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二化螟 15-20毫升/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中国 0515-88719678 韦鸿胜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澳洋工业园区纬一路西首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氯虫苯甲酰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属半合成抗生素类杀虫剂,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非内吸性,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起作用。氯虫苯甲酰胺为酰胺类新型内吸杀虫剂,作用速度快,持效期长,害虫摄入后数分钟内即停止取食,最后死亡。二者复配,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渗透作用,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防效。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122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27克/升,氯虫苯甲酰胺95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31克/升。
核准日期
2023-06-2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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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使用本品,做好安全防护。2.本品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中毒急救: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诊治。紧急医疗措施:使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洗胃。本品无专用解毒剂,请及时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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