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虫螨腈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3019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3-5-8 |
有效期至 |
2028-5-7 |
农药名称 |
甲维·虫螨腈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中科绿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1.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虫螨腈 abamectin-aminomethyl |
10% |
0家 |
甲氨基阿维菌素 chlorfenapyr |
1.8%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甜菜夜蛾 |
10-1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济南中科绿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2629796 |
刘晓莉 |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二路19号 |
标签信息
核准日期
2023-05-08
重新核准日期
/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虫螨腈复配而成,甲氨基阿维菌素具有触杀、胃毒作用。虫螨腈是新型吡咯类化合物,作用于昆虫体内细胞的线粒体上,通过昆虫体内的多功能氧化酶起作用,主要抑制二磷酸腺苷(ADP)向三磷酸腺苷(ATP)的转化,具有胃毒及触杀作用。两者混配增效作用明显,对甘蓝甜菜夜蛾有较好防效。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1.若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若皮肤接触,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如症状持续,请就医诊治,并单独清洗被污染的工作服。3.若不慎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症状持续,请医生诊治。4.若误服,请勿自行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126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19克/升,虫螨腈质量浓度107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0%,21克/升。
注意事项
1.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2.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佩带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5.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