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082613 |
| 首次批准日期 |
Dec 4, 2008 |
| 有效期至 |
Dec 3, 2028 |
| 农药名称 |
阿维·辛硫磷 |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绥农农药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0家 |
辛硫磷 phoxim |
14.9%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黑龙江绥农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455-8313381 |
刘春生 |
|
黑龙江省绥化市三河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抗生素阿维菌素和有机磷类农药辛硫磷复配低毒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
注意事项
1.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喷雾器械使用前须彻底清洗,防止其他类药物混入造成药害。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治疗:1.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存时要轻拿轻放,严防潮湿和日晒,易燃注意防火。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储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04
重新核准日期
202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