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氟啶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181921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y 17, 2018 |
| 有效期至 |
May 16, 2028 |
| 农药名称 |
阿维·氟啶 |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波石原金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3.3% |
0家 |
氟啶虫酰胺 flonicamid |
20.7%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蚜虫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25-33 毫升/亩 |
|
| 豇豆 |
|
20-30毫升/亩 |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宁波石原金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4-65712130 |
胡银权 |
|
浙江省象山县城东工业园区永昌路6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阿维菌素与氟啶虫酰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快速拒食作用。对水稻飞虱、棉花蚜虫、豇豆蚜虫有良好的防治效果。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
注意事项
1.根据所需药量调制药液,调制后的药液要一次用完。2.由于该药剂会对昆虫产生拒食作用,因此施药后稻飞虱立即停止取食,2—3 天肉眼才能看到飞虱死亡,注意不要重复施药。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标签内容。
中毒急救措施
吸入:将受害者移到有新鲜空气的地方。若感到呼吸困难,应立即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或用肥皂冲洗。若仍有刺激,请及时就医。眼睛接触:用清水洗冲洗至少 15 分钟,若仍有刺激,及时就医。误服:漱口、喝大量的水,避免引起呕吐。若感到不适,应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与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存。避免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在使用、运输和储藏中应遵守农药类有关规定。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5-17
重新核准日期
2022-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