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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吡菌酰胺·嘧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00234
首次批准日期 Apr 16, 2020
有效期至 Apr 15, 2030
农药名称 氟吡菌酰胺·嘧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拜耳股份公司
农药类别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0克/升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氟吡菌酰胺
fluopyram
125克/升 0家
嘧霉胺
pyrimethanil
375克/升 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叶用莴苣 菌核病 60-80毫升/亩 喷雾
黄瓜
柑橘树 灰霉病 1000-1500倍液
玫瑰 疮痂病 1000-2000倍液
番茄 黑痘病 40-60毫升/亩
茄子 叶斑病 1200-1500 倍
草莓 黑星病 1000-1500 倍
葡萄 早疫病
香蕉
马铃薯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拜耳股份公司 德国 400-8236582 张丽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楼6层4单元601室内D06单元、1单元601室内A03-A06单元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广谱杀菌剂,由吡啶乙基苯酰胺类杀菌剂氟吡菌酰胺和苯胺基嘧啶类杀菌剂嘧霉胺复配而成,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穿防护服等,禁止饮食、饮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清洗防护用具和衣物等。2.避免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本产品包含有效成分嘧霉胺和氟吡菌酰胺,分属杀菌剂抗性管理委员会(FRAC)制定的分组9和组7。因反复使用相同作用机理产品易使真菌病原体产生抗性,本产品应与分组9和组7不同作用机理的产品进行轮换和/或混合使用,或限制每季使用次数。本产品不应与任何已明确产生抗药性的杀菌剂交替使用或混和使用。同时可通过改良栽培方法、选用抗性品种、使用生物农药或天然化合物等措施管理抗性。
中毒急救措施
1.一般建议:将中毒者从危险区域转移,脱去受污染衣物并妥善处置,转移时需保持中毒者处于稳定的侧卧体位。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2.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禁止催吐。3.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新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4.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如有条件,先用聚乙二醇400清洗再用清水冲洗。5.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6.无已知的中毒症状,无特效解毒剂,建议医生根据患者症状对症治疗,大量吞食两小时内应考虑洗胃,可给服活性炭和硫酸钠。7.如发生中毒或化学事故,请拨打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专线0532—83889090。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以密封的原包装储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肥料等混合储运。4.适宜的储存温度为—10°C—40°C,避免阳光照射。5.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日晒;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质量保证期
3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0-04-16
重新核准日期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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