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蟑饵剂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WP20110062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r 3, 2011 |
| 有效期至 |
Mar 3, 2026 |
| 农药名称 |
杀蟑饵剂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饵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五凌消杀药厂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1%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
3.1%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卫生 |
蜚蠊 |
|
投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五凌消杀药厂 |
中国 |
024-89896226 |
赵存民 |
|
辽宁省沈阳市红艳路大潘镇小祝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有效成分为乙酰甲胺磷,以胃毒作用为主,兼具触杀作用,选择在蟑螂经常出没地方,多点投放即可达到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施药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口鼻吸入。不要污染食物和饮用水。2.用后请洗手,过敏体质者禁用。3.不可将药剂放置于近期喷洒过其他杀虫剂的地方,也不要在药饵表面施用其他杀虫剂,以免引起蟑螂拒食。4.施药后与药饵接触部位应清洗干净,以免引起不良反应。5.本品对家蚕有风险,请勿在蚕室及其附近使用。6.用后请洗手,勿让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皮肤、头发、指甲等,并就医。眼睛溅入:提起眼睑,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吸入:迅速撤离现场到空气流通处,并就医。误食:并立即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存放于50℃以下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2.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储存运输。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1-03-03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