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钠盐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142421 |
| 首次批准日期 |
Nov 13, 2014 |
| 有效期至 |
Nov 13, 2019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钠盐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溶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洛阳派仕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5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50-300克/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洛阳派仕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9-67816686 |
李令宁 |
|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武家湾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草甘膦钠盐,易溶于水,其作用原理主要通过抑制植物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络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不仅能通过叶传导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对一年生及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具有很强的破坏力,本品在土壤微生物作用下很容易被分解为二氧化碳、硝酸盐、磷酸盐和水等天然物质对后茬作物没有影响。
注意事项
1、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施药后3天内请勿割草、耕翻、放牧等。
2、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注意不能与此类容器接触。
3、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清洗受污皮肤和施药器械。
5、本品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且在土壤微生物作用下很容易被易分解为无毒物质,所以植物根部不能吸收,对土壤中潜藏的植物种子无杀伤作用,不妨碍种子的萌芽生长。
6、剩余药液和废弃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草甘膦钠盐含量:56%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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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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