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41%)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091568 |
| 首次批准日期 |
Feb 3, 2009 |
| 有效期至 |
Feb 3, 2019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拜克开普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3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183-366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棉田行间 |
|
122-268毫升/亩 |
定向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浙江拜克开普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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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德清县钟管工业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属有机膦类除草剂,是具有内吸传导功能、低毒、杀草谱广的苗后灭生性除草剂,对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均有防除作用。本品主要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和棉田行间杂草。
注意事项
1、该药剂为茎叶处理剂,遇土壤“钝化”,配制时不能用浑浊水。2、该药剂不宜与取代脲类、三氮苯类、百草枯等其它除草剂混用,以免降低其除草活性。3、施用该药剂5天内请勿割草、翻地、放牧等。4、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使用前充分摇动容器,待结晶溶解后再用。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6、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如不慎入眼,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2、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病人清醒,可服用吐根糖浆引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而后喝水或牛奶。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2、本品为易燃物,贮运时应用专用工具运输,应有危险性特性说明和标志。3、本剂对金属有腐蚀性。贮存与使用时尽量用塑料容器。4、本品远离儿童存放并加锁。5、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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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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