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061749 |
| 首次批准日期 |
Oct 11, 2006 |
| 有效期至 |
Oct 10, 2010 |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1%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1% |
0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3-85056050 |
黄坤敏 |
|
江苏省南通经济开发区通旺路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两种相互增效协同作用的有效成分组成,具有胃毒、触杀和渗透作用。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
5、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
6、使用后,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8、本品对苜蓿、高粱、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中毒急救措施
毒死蜱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行走不稳、腹疼、腹泻、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阿维菌素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呕吐。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作解毒剂。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和巴比妥、丙戊酸等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
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3、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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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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