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081913 |
| 首次批准日期 |
Apr 10, 2008 |
| 有效期至 |
Apr 10, 2010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粮满仓农化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80克/升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0-9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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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飞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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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江苏粮满仓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46983866 |
陆学云 |
|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周西振兴街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主要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稻飞虱。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使用次数为2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6、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茶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中毒症状为抽搐、呼吸困难、视力模糊、呕吐等。
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2、如吸入,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3、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4、误服中毒,应持标签送医院,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等解毒。 禁用吗啡荼碱,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晒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运输途中不得暴晒和雨淋。4、用过的后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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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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