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050719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r 21, 2005 |
| 有效期至 |
Mar 20, 2009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大山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4%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0.8% |
0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3.2%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40-56.2克/亩 |
毒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江西大山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
汪根海 |
|
江西省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原药,加入适宜助剂和填料配制而成,杀草谱较广,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异型莎草、牛毛毡、节节菜、鸭舌草、等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以及阔叶类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用于抛秧田、直播田和常年漏水田。
2、本品仅供我国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移栽田使用,其它地区不可使用。
3、均匀撒施于田中,施药时保持水层3-5厘米6-8天,期间只能灌水不能排水。
4、使用后的容器要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急救: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如不慎溅到皮肤上或眼睛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食,应饮大量水催吐,不要用药物引吐,严重时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贮于通风、干燥处,不能与食品、种子、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并远离儿童。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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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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