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森·苯醚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0017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16 |
有效期至 |
2013-12-16 |
农药名称 |
代森·苯醚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代森锰锌 mancozeb |
42% |
41家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3% |
6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梨树 |
黑星病 |
2000-24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2401290 |
张燕春 |
|
陕西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和代森锰锌混配而成的保护性杀菌剂,主要是抑制菌体内丙酮酸的氧化,且能够抑制细胞壁甾醇的生物合成,阻止真菌的生长。本品对梨树黑星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3、该药不能与铜及碱性农药混用,喷过铜、汞、碱性药剂后要间隔一周后才能喷药;
4、避免在低于10℃和高于30℃贮存;
5、本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本品对鱼、水蚤、藻类、家蚕有毒,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要避免在河流、桑园、蚕室及鱼塘周围施药。以免对水生生物、桑蚕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中清洗施药器具;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轻度中毒症状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严重者可导到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加快,血压下降,呼吸抑制等。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立即携带标签将患者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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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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