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浆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05017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06-16 |
有效期至 |
2009-06-15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浆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00毫克/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四氟苯菊酯 transfluthrin |
1200毫克/片 |
4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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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22-59811600-8221 |
孙溥 |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新安路9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本品是驱杀蚊的卫生杀虫产品;2.采用四氟苯菊酯为有效成分,对蚊具有驱杀作用;每个蚊香浆药效长达1440小时。
注意事项
1.勿将驱蚊器倒转使用,使用时勿覆盖驱蚊器;注意防火安全;
2.使用时勿触及加热板;
3.电热蚊香浆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贮存于阴冷、干燥处;
4.未使用产品,请保持铝箔密封状态;
5.使用中注意通风;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对鱼、蚕有毒,禁止在鱼塘、蚕室及附近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大量吞服须就医治疗;不能催吐;过敏者禁用;
2.接触部位皮肤可能会有刺痒、刺痛感觉,眼睛接触会有刺痛感觉 ;
3.如接触到皮肤上可用清洁剂清洗,如接触到眼睛,可用大量清水 清洗15分钟;
4.不慎过量吸入,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2.产品的包装件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3.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同时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4.用完的电热蚊香浆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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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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