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柳·三唑酮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081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01-19 |
有效期至 |
2022-08-31 |
农药名称 |
甲柳·三唑酮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农丰宝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酮 triadimefon |
1.2% |
36家 |
甲基异柳磷 isofenphos-methyl |
19.6%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小麦 |
地下害虫 |
50-150毫升/100公斤种子 |
拌种 |
小麦 |
白粉病 |
50-150毫升/100公斤种子 |
拌种 |
小麦 |
金针虫 |
50-150毫升/100公斤种子 |
拌种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西农丰宝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359-6566099 |
|
|
山西省运城市绛县卫庄镇新三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和化学治疗性杀虫剂的复配剂。对地下害虫病害微生物,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用于防治金针虫、地下虫害及苗期白粉病。
注意事项
1.本品残留期60天。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护手套。
4.开瓶后未用完的应封好保存,下次再用不影响效果。 5.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症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误食应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并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
2..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4.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搬运时切勿倒置,注意轻搬轻放;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0-01-19
重新核准日期
2019-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