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0595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南京博臣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7.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2.5% |
31家 |
二氯喹啉酸 quinclorac |
25% |
4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50-65克/亩 |
喷雾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50-65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南京博臣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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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淳县古柏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磺酰脲类除草剂与喹啉羧酸类除草剂的复配型除草剂,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一年生几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一次。
2.水稻2.5叶期前对本品敏感,禁用;特别注意避免在水稻早期胚根或根系暴露在外时使用。
3.严格掌握用药量,因二氯喹啉酸是激素型的除草剂,用药过量或重复喷洒都会出现药害,抑制水稻生长而减产;如用药过量,应及时大量施肥,促进水稻的快速生长,减轻药害。
4.二氯喹啉酸在土壤中有积累作用,可能对后茬产生残留累积药害,故下茬最好种植水稻、小粒谷物、玉米、高粱等耐效作物。
5.用药后8个月内应避免种植棉花、大豆等敏感作物,特别注意施用过二氯喹啉酸的田里下一年不能种植茄科、伞形花科、藜科、锦葵科、葫芦科、豆科、菊科、旋花科等,诺种则需两年后才可以种植。
6.因二氯喹啉酸对多种蔬菜敏感,用稻田水浇菜或喷雾时雾滴漂移到以上作物上,均会造成药害。
7.施药时要注意防护,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
9.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中毒急救措施
本药剂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误食可催吐,并随带此瓶速去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2.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3.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0米,装卸时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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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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