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百·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404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02-20 |
有效期至 |
2008-01-31 |
农药名称 |
敌百·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蕲农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敌百虫 trichlorfon |
20% |
24家 |
辛硫磷 phoxim |
20%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60-75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北蕲农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137504108 |
胡和平 |
|
湖北省蕲春县蕲州镇南门街2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以辛硫磷与敌百虫为主要组份,辅之以表面活性剂和助剂等多元组合而成杀虫剂,对害虫有较强的胃毒和触杀作用,对植物具有渗透性。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 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 本制剂对鱼有一定的毒性,对蜜蜂有接触、熏蒸毒性,施药时应避免药剂流入湖、河、鱼塘,不要在开花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操作时不要抽烟、喝水和吃东西,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流涎、大汗、头昏、恶心、胸闷、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由两种有机磷农药混配而成,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解毒治疗以阿托品类药物为主,洗胃要彻底。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