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花露水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WP20100109 |
| 首次批准日期 |
Aug 9, 2010 |
| 有效期至 |
Aug 8, 2030 |
| 农药名称 |
驱蚊花露水 |
| 毒性 |
微毒 |
| 剂型 |
驱蚊花露水 |
| 登记证持有人 |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避蚊胺 diethyltoluamide |
4.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卫生 |
蚊 |
/ |
涂抹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28-85373624 |
闫小华 柏坤 |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以避蚊胺为主要成分,对蚊具有驱避效果。在有蚊子的场所,将本品均匀涂抹在皮肤裸露部位。
注意事项
1、本品含酒精,对酒精过敏者禁用,使用时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停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皮肤破损者及过敏者禁用。
3、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及其周围皮肤。
4、请勿食用,用后洗手。
5、抹完花露水后不要立即使用火或靠近火源。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一定刺激性。
急救措施:如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如不慎误服,请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存放于50℃以下阴凉、通风、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处,并加锁,勿让儿童玩耍。
2、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其他物质混合贮存,远离火源。
3、搬运时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和重压,严防潮湿。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8-09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