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141856 |
| 首次批准日期 |
Jul 24, 2014 |
| 有效期至 |
Jul 23, 2029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市永川化学制品厂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9% |
0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3%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50-70克/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重庆市永川化学制品厂 |
中国 |
023-49815881 |
张弟军 |
|
重庆市永川何埂镇聚美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乙草胺和苄嘧磺隆复配的水稻移栽田除草剂,在土壤中移动性小,温度、土质对其除草效果影响小。综合了两种有效成分的优点,用于防除水稻田间的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2、本品限于水稻大苗移栽田使用。育秧田、直播田、工厂化育秧及水稻其他栽培方式田禁用。漏水田、沙性田不能使用。3、严禁喷雾法施药,不可将施药后田水排入席草田、茨菇田等水生蔬菜田内,以免药害。4、对鱼等水生生物有害,避免污染鱼塘水源。5、开启包装物时注意安全,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本品为低毒除草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施用本品时应戴好防护罩、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工作时不可饮食、吃东西或吸烟,工作完毕后应将器具清洗干净,并用温肥皂水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为低毒除草剂,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中毒有轻微的呕吐和腹泻;如眼睛或皮肤接触药剂,立即用清水冲洗。吸入:立即停止工作,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误食,立即停止食用,用大量清水漱口后,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衣物、金属制品接触。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4-07-2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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