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410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4-12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3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100-15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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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盐淮路88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棉蚜的神经系统,可较好的杀死棉花上的蚜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对瓜类、烟草有影响,施药时避免药液飘到上述作物上,以防药害。
3、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无力、视力模糊、恶心、呕吐、瞳孔缩小、肌肉震颤。重者出现肺水肿、昏迷,对眼和皮肤有刺激性,有致敏性。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急救措施: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进行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产品搬运要轻取轻放,严禁日晒、雨淋和重压;产品应存放在荫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与易燃、易爆品混放。远离儿童,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克胜-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驰字[2004]第19号)2004.2.25}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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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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