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095603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y 12, 2009 |
| 有效期至 |
May 11, 2029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9.5% |
0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5.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22-31克/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中国 |
024-25326727 |
孙智荣 |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九北街1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水稻移栽田一次性除草剂,对土壤无板结,对下茬作物油菜、蔬菜、瓜类、麦类等较安全,能有效防除稗草、异型莎草(三棱草)、节节菜、四叶萍、鸭舌草、日照飘拂草、牛毛草、水苋、眼子菜、鳢肠、泽泻、萤蔺等。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严格掌握用量和使用时期,严禁喷雾法施药。
2.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病弱苗田、漏水田等不能使用本品。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穿防护服,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5.请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7.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将田水排入水生菜园。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误服无解毒药,立即带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5-1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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