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33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10-18 |
有效期至 |
2009-10-17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宁泰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10% |
0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南宁泰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771-3214916 |
李爱兰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县双桥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配药和施药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抽烟和饮食,施药后应彻底清洗防护用品和进行个人卫生。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6、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7、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茶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8、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者头痛、头昏、呕吐,重者会肌肉颤抖、呼吸困难,甚至出现癫痫性抽搐、口吐白沫、昏迷等症状。
急救和治疗: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为毒死蜱中毒,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引吐、导泻(清醒时方可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