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氟铃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6128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6-9 |
有效期至 |
2010-6-8 |
农药名称 |
阿维·氟铃脲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5% |
147家 |
氟铃脲 hexaflumuron |
2.5% |
3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50-6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25-84390635 |
胡存中 |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瓜埠镇双巷路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仿生农药和生物农药复合而成的杀虫剂,对水稻纵卷叶螟特别是大龄虫和抗性虫有较好的防治及保苗效果。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工作人员要有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好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药后立即洗手洗脸。
2.对鱼高毒,不要在鱼塘等地及其附近使用。对蜜蜂有毒,应避开蜜源作物开花期使用。对蚕高毒,不要在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本品对虾、蟹有毒,严禁在虾蟹等塘地及附近使用。
3、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无人体中毒报道。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则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为氟铃脲中毒,则无特殊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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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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