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双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7013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2-8 |
有效期至 |
2010-2-8 |
农药名称 |
硫双威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潍坊海邦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75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硫双威 thiodicarb |
375克/升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60-9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潍坊海邦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0-2152744 |
李铁军 |
|
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内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硫双威原药制成的悬浮剂,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也不能与代森锰锌、代森锰混用。
3.本品对鱼、蜜蜂、家禽等有毒,使用避免药液污染水体。避开蜜源作物花期使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械。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和手套,避免吸如药液,施药时不可吃事物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脸洗手。
5.孕妇及哺乳器妇女应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口服或肌肉注射阿托品,严重着加肾上腺素。
4.禁用吗啡、氯磷定、双复磷。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 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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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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