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杀虫双水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7129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5-9 |
有效期至 |
2008-5-9 |
农药名称 |
18%杀虫双水剂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灵山县逢春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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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杀虫双 bisultap |
18%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三化螟 |
200-30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西灵山县逢春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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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十里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卵虫兼杀的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内吸传导和一定的熏蒸作用。
注意事项
1、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
2、要充分发挥药效,应根据当地害虫发生的轻重,以及不同的发生季节、害虫发生代数、天气等情况综合用药,以达到防治的效果。
3、施药时,穿戴防护用品,施药后,用肥皂将脸、手、脚洗净,并漱口。
4、本品对蚕剧毒,使用时切勿污染桑园和蚕室,用药后药瓶在技术人员指导下集中焚烧处理。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5、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15天。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豆类、棉花及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对杀虫双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中毒,应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可用催吐,使用1-2%的苏打水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红色标志带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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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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