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单·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7166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6-14 |
有效期至 |
2011-6-14 |
农药名称 |
杀单·三唑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利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杀虫单 monosultap |
10% |
0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5% |
1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西利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71-5709105 |
邱冬梅 |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甘化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人工合成的沙蚕毒素的类似物与有机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
3、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
4、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
5、本品为中等毒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
6、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对棉花、马铃薯、烟草和某些豆类较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
7、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
8、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
急救方法:
[1]若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要用大量清水冲洗;若误服,请携带本标签尽快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2]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