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烯菌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726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2-17 |
有效期至 |
2011-12-16 |
农药名称 |
氰烯菌酯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氰烯菌酯 Phenamacril |
2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恶苗病 |
2000-3000倍液 |
浸种 |
小麦 |
赤霉病 |
100-2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25-86193208 |
刘鹏 |
|
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长丰河路26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氰烯菌酯为新型杀菌剂,对由镰刀菌引起的小麦赤霉病及水稻恶苗病等病害有很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 本品对鱼和蜜蜂中毒,使用时使用时应注意对鱼和蜜蜂的影响,桑原和蚕室,以及蜜源植物花期禁用本品。
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 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 使用时听避免药剂污染水源,不可在雨塘等水源处清洗试药器械,废液不可直接倒入开放水体。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特效解毒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
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
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物等其他商
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眼睛、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运输中确保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轻装轻卸,防高温、雨淋,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