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8058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2-22 |
有效期至 |
2010-2-22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80克/升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65-8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5-27472776 |
王新军 |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害虫的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6.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7.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8.本品对瓜类(特别是温室大棚)、莴苣苗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9.安全间隔期10天;每个作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以及瞳孔缩小、惊厥、呼吸麻痹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清除毒物。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4.医护人员须知:本品是有机磷农药制剂,是胆碱酯酶抑制剂;抢救时请根据病人症状对证治疗,医生应该首先判断中毒原因,如确认是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请专区处理并用明显的标牌标识。
4.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注意防雨防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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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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