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吡虫啉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8093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4 |
有效期至 |
2011-3-4 |
农药名称 |
阿维·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7% |
147家 |
吡虫啉 imidacloprid |
2.73% |
8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梨树 |
梨木虱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13788050648 |
黎柱忠 |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平南镇甘莲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低毒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力,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用于防治梨树的梨木虱。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梨树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和使用。
3.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鱼塘、河流、蜂场、桑园。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 等水域。
6.避免在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7.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中毒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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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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