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杀虫单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050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8 |
有效期至 |
2012-3-18 |
农药名称 |
阿维·杀虫单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绿盾植保农药实验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杀虫单 monosultap |
51.7% |
0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3% |
14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0-8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绿盾植保农药实验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1-7274221 |
缪康 |
|
江苏省句容市后白镇工业园区3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生物农药及仿生物农药科学配制而成,杀虫机理独特,对稻纵卷叶螟具有强烈的触杀、胃毒及内吸作用。该产品渗透性强,喷雾到植物叶面后迅速渗入叶片内,害虫取食和接触药液后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停止发育以至死亡。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对家蚕有毒,使用时应特别注意,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使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
3.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6.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如误服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杀虫单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如误服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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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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