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05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8 |
有效期至 |
2012-3-8 |
农药名称 |
氟铃·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50% |
0家 |
氟铃脲 hexaflumuron |
2.5% |
3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6-48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916-2514839 |
赵娟 |
|
陕西蒲城县北环路中段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毒死蜱与氟铃脲复配而成的低毒杀虫剂,其作用机理主要是抑制胆碱酯酶与几丁质的合成。该产品在叶片上的残留期较短,在土壤中的残留期较长,对害虫具有较高的杀虫和杀卵活性,且速效性较好。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可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的危害;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的生长无不良影响,对天敌和非靶标植物安全。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4.本品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中毒症状表现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等症状。误服或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医生先判定中毒原因,如毒死蜱中毒,氟铃脲中毒,皮肤和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急救时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也可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应注意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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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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