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 草甘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2038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1-8 |
有效期至 |
2015-11-8 |
农药名称 |
2甲· 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30% |
59家 |
2甲4氯 MCPA |
6%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一年生杂草 |
250-3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65-5393188 |
许全民 |
|
安徽省和县乌江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该剂是有机磷类除草剂草甘膦和苯氧羧酸类除草剂2甲4氯复配而成,对藜、附地菜等非耕地杂草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2、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钝化丧失活性,宜作茎叶处理,施药时间宜在杂草初期处于旺盛生长期到开花前,有较大叶面积能接触较多药液为宜。施药后4-6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应酌情补喷。3、施药时要穿防护衣、裤、戴口罩、手套等此时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要顺风喷雾,以免药液接触皮肤、进入眼睛内引起炎症。4、勿与酸性物质接触,以免降低药效。5、喷雾器使用后要彻底清洗干净,以免喷桶内残留药液在其它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另作它用。6、具体施用时,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7、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耕等。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9、用清水稀释药剂,不能用浑水,否则药效降低。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肌肉颤动、瞳孔缩小等症状,气味刺激鼻粘膜。使用中药液溅到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或误饮时,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并马上将病人连同标签送医院急救,请医生对症治疗,注意防止脑水肿和保护肝脏。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对金属如钢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蚀作用,故药品贮存与使用时应尽量用塑料容器。存放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可与食物、饲料、饮料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要防潮、防晒,轻拿轻放,用专门车辆运输。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注: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为:40.5%;以草甘膦异丙胺盐和2甲4氯计总含量为:46.5%。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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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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