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草除灵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094698 |
| 首次批准日期 |
Apr 10, 2009 |
| 有效期至 |
Apr 9, 2029 |
| 农药名称 |
精喹·草除灵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除灵 benazolin-ethyl |
14% |
0家 |
精喹禾灵 quizalofop-P-ethyl |
4%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2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1-64796376 |
金良子 |
|
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精喹禾灵和草除灵复配而成,是一种芽后除草剂,主要用于防除油菜田牛繁缕、看麦娘、雀舌草等杂草。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误服本品,立即催吐;若摄入量大,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严重者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注意事项
1、不推荐用于芥菜型油菜,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严格按推荐使用方法施药。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药剂。
3、施药时应戴手套和面罩,避免药液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操作时不要吸烟或饮食。 4、施药后用肥皂将脸、手、脚洗净,并用清水漱口。
5、本品对鱼有毒,应避免药液或使用过的容器污染水塘、河道或沟渠。 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通风良好,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4-10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