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052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4-29 |
有效期至 |
2023-4-29 |
农药名称 |
氧氟·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34% |
8家 |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
8% |
2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90-11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25-84390387 |
胡存中 |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瓜埠镇双巷路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二苯醚类乙氧氟草醚与酰胺类乙草胺复配而成的大蒜地专用除草剂,可芽前选择性除多种禾本科和阔叶杂草。用药后大蒜叶片可能有白斑,一周后可恢复,对产量无影响。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大蒜作物上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剂对芽前杂草均有效。
3.本剂对4叶期以上杂草效果较差。
4.药后勿翻动土层和渍水。
5.避开大风,晴天喷粗雾。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对眼中度刺激作用。若药剂溅入眼中或皮肤上,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并送往医院,若误服,灌水,不可催吐,应送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04-2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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