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二氯喹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10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8-14 |
有效期至 |
2023-8-14 |
农药名称 |
吡嘧·二氯喹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4.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二氯喹啉酸 quinclorac |
32.5% |
49家 |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
2% |
2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44-60克/亩 |
排水喷雾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44-60克/亩 |
排水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中国 |
024-25326727 |
孙智荣 |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九北街1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水稻田除草剂,可用于水稻移栽田,对藨草、稗草、眼子菜、野慈菇、谷精草等具有较好的防除效果。药剂直接作用于生长点,从茎基部杀死杂草,控制杂草危害。
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与其它助剂混用。实际应用中如果需要和其它药剂搭配使用时,请严格在当地技术人员指导下,先试验后应用,以免造成损失。
2、远离水产养殖区及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穿防护服,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
4、请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
5、每季水稻最多用药1次。
6、喷雾施药必须保证兑水量30-40公斤/亩,禁止用机动弥雾机。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对眼睛有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急救措施:误食立即催吐、洗胃。请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08-1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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