胺苯磺隆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17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19 |
有效期至 |
2013-12-31 |
农药名称 |
胺苯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绩溪县庆丰天鹰生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胺苯磺隆 ethametsulfuron |
2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绩溪县庆丰天鹰生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63-8165306 |
程上忠 |
|
安徽省绩溪县华红路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磺酰脲类内吸传导的油菜田除草剂,药剂可由植物的茎、叶和根吸收,并在植物体内进行传导。通过抑制缬氨酸、亮氨酸和异亮氨酸生物合成导致杂草死亡。防除繁缕、猪殃殃、大巢菜、雀舌草、蓼 、香薷等一年生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油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80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仅适用于甘蓝型油菜,白菜型、芥菜型禁用。 3、油菜萌芽至2叶期为敏感期,2叶以后耐药提高,4叶以后耐药强。 4、本品活性高、用量低,施药时药量要准确,喷雾要均匀,切勿重喷、漏喷。 5、本品禁止用于土壤PH>7田块、土壤粘重、积水田。 6、本品在土壤中残效长不可超量使用,否则会危害后茬作物。对后茬作物为水稻秧田或棉花、玉米、瓜豆等旱作物的安全性差,禁用。 7、施药器械(包括喷头)用药后应彻底清洗干净,清洗后的废水应妥善处理。剩余药液、包装物应妥善保管处理。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 8、年老、体弱、有病的人员、儿童、孕期、经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9、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药液触及皮肤,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药液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易燃易爆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包装物不能倾倒、压破、防雨淋湿。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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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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