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草·丁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18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20 |
有效期至 |
2023-11-20 |
农药名称 |
噁草·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大连越达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丁草胺 butachlor |
23% |
28家 |
噁草酮 oxadiazon |
7% |
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50毫升/亩 |
毒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大连越达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1-86233103 |
史赢斌 |
|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水师营街道火石岭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制剂是噁草酮与丁草胺复配的选择性内吸除草剂,可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稗草、千金子等)和阔叶杂草(鸭舌草、节节草、牛毛草、泽泻、矮慈姑等)及部分莎草类(莎草、异型莎草、日照飘拂草等)。
注意事项
1.早稻秧田若气温低于15℃时施药会有不同程度药害。用于水稻插秧田,弱苗、小苗或超过常规用药量,水层过深淹没心叶时,易出现药害。
2.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一叶期以后,三叶期前使用,水不要淹没秧心。
3.本品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养鱼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制剂为低毒除草剂,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1-2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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