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甲氰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243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 |
有效期至 |
2023-12-2 |
农药名称 |
阿维·甲氰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信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149家 |
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
1.7%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 |
红蜘蛛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信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5-5205958 5205657 |
林寿福 |
|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栖霞民营经济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配的杀螨剂,对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残效期较长。按推荐剂量使用,对苹果红蜘蛛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阿维菌素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甲氰菊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中毒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应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甲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可洗胃,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0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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