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462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8 |
有效期至 |
2023-12-18 |
农药名称 |
苄·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丁草胺 butachlor |
28.5% |
28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1.5%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150-200克/亩 |
毒土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150-200克/亩 |
毒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3-8415666 |
陈杰 |
|
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化学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苄嘧磺隆与丁草胺混配而成。丁草胺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死亡。苄嘧磺隆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通过抑制乙酰乳酸合成酶活性,使支链氨基酸合成受阻,而使细胞分裂和生长遭到破坏。两种除草剂在杂草体内的作用部位不同,而且杀草谱有显著的互补性,因而有较宽的杀草谱。在推荐的剂量下,可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牛毛毡、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毡、鳢肠、水苋菜、节节菜、陌上菜、泽泻、眼子菜、雨久花等。
注意事项
1 每季作物使用一次。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不少于80天。
2 本品对阔叶作物、水生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接触此类作物。
3 本品对鱼高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施药人员应佩戴防微粒口罩、穿用防护服、防护胶靴、手套等防护用品。药械使用后要洗干净。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若误食中毒,应立即灌服大量清水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
3 农药包装箱装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确保不发生移动、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
4 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
5 使用后的包装物应烧毁或掩埋。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1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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