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558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5 |
有效期至 |
2013-12-25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韭菜 |
韭蛆 |
2150-2500克/亩 |
撒施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0-6298030 |
祝志凯 |
|
河南省夏邑县高新开发区文昌西路129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并有横向渗透传导作用。有效成分可以穿透害虫体表,进入虫体,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同时通过刺激虫体释放γ-氨基丁酸的加强,从而阻断神经信号的正常传导,出现麻痹,发生惊阙,最后死亡。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因此,对地下害虫韭蛆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在韭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 3、本品对鱼类剧毒,施药时不可污染鱼塘、水源等,施药后禁止在鱼塘及河塘、水沟等水源清洗药械。 4、本品对蜜蜂有毒,避免在花期或养蜂场使用。鸟类保护区禁用。5、蚕对本品敏感,切勿喷洒在桑树上或在蚕区附近使用。 6、使用时严格按照《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安全防护,严禁吸烟、进食,施药完毕及时清洗手、脸及其它裸露部位。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表现为头痛、呕吐、嗜睡、腹泻,严重的会剧烈呕吐、抽搐、呼吸困难。 2、若皮肤沾染,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眼睛溅药,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必要时送医院治疗。 3、若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建议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4、防治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密封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严防日晒、雨淋。 2、贮运过程中,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等混放。 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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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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