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613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30 |
有效期至 |
2023-12-30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8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20%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 |
喷雾 |
水稻 |
三化螟 |
/ |
喷雾 |
水稻 |
二化螟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25-84390387 |
胡存中 |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瓜埠镇双巷路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杀虫剂,对水稻二化螟,三化螟及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触杀、胃毒作用。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养鱼稻田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无全身中毒症状,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即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如误服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或注射阿托品解毒并送医院对症处理。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8-12-3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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