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数据 > 登记农药数据库 > 苯·苄·甲草胺

苯·苄·甲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0411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12
有效期至 2024-1-12
农药名称 苯·苄·甲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泡腾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苯噻酰草胺
mefenacet
18% 6家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4% 31家
甲草胺
alachlor
8% 3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40-60克/亩(南方地区)60-80克/亩(北方地区) 撒施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中国 0415-2821528 朱国红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山东街138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 本产品是由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和甲草胺原药三元复配而成的。特点是:不拌土、不兑水,直接抛撒,省工省力。三者混配可扩大杀草谱,主要用于水稻移栽田,可防治水稻田一年生和部分多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杂草。 2.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注意事项
1、青苔严重或药粒入水后,不能漂浮在水面上,可压碎拌土或拌肥撒施。 2、直播田、苗田和弱苗慎用。 3、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好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应避免接触本品。 6、低温贮存,高温潮湿易鼓包,但不影响药效,仍可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大量口服摄入,应使患者呕吐并用等渗浓度的盐溶液或5%碳酸氢钠溶液洗胃。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1-12
重新核准日期
2019-12-27
主页 | 企业会员服务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 旧版入口 | 中文MSDS | CAS Index | 常用化学品CAS列表 | 化工产品目录 | 新产品列表
Copyright © 2008 ChemicalBook 京ICP备0704058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0385号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