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苄·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18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5 |
有效期至 |
2024-2-5 |
农药名称 |
苯·苄·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农格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2% |
9家 |
苯噻酰草胺 mefenacet |
27% |
6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3% |
3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50-6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农格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1-6496299 |
何明 |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七路万科四季花城南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苄嘧磺隆·苯噻酰草胺和乙草胺三元复配而成,属磺酰尿类,酰苯胺类三类复配的一种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三者互补性强,可扩大杀草谱,适于防治稻田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为较好的抛秧田一次性除草剂,可有效地防除水稻抛秧田部分多年生杂草及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体,本品每季在水稻上最多使用1次。
2.秧田,直播田不可使用。禁止在河塘洗涤施药器具。
3.施过药的田水,不能排入水生蔬菜田。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用清水催吐。无特效解毒剂。皮肤及眼睛触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与粮食、种子、饲料、食品等同贮同运。并醒目标明“远离儿童”。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2-0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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