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苄·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642
首次批准日期 2009-5-12
有效期至 2024-5-12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大山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4%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乙草胺
acetochlor
10.8% 9家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3.2% 3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40-56.2克/亩 毒土法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江西大山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0791-8530160 汪根海 江西省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原药的复配剂,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异型莎草、牛毛毡、眼子菜、节节菜、鸭舌草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用于秧田、制种田、小苗移栽田、病稻苗田、抛秧田、直播田和漏水田等。 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或排入水生蔬菜田。 4、施药时穿长衣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如不慎溅到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食,立即带标签就医。饮大量水催吐,不要用药物引吐,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贮于通风、干燥通风处。不能与食品、种子、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5-12
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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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5-86121898 8612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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